规章制度
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规章制度 >> 实验室管理制度 >> 正文
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委员会职责
发布时间:2013-06-24      作者:办公室     来源:     浏览量:    分享到:

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委员会职责

(试行)

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委员会是中心内部成立的实验教学监督机构,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,有权监督实验教学环节中出现的各种问题,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。

 

主要职责 :

1. 参与制定实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修订;

2. 监督各学院对实验课任课教师的安排,保障任课教师满员并符相关要求;

3. 实验教学工作开始或期末,检查各实验室试验物资的准备情况及实验项目的变更情况,督促各实验室做好教学开始前的准备工作,保障各学科教学工作顺利开展;

4. 对日常的实验教学工作进行监督,包括检查实验教学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,抽查实验指导老师到岗情况和学生出勤、安全等情况;

5. 巡视检查实验教学质量。对实验指导老师的讲解、示范进行督导,认真记录和填写评语,并将记录资料交中心主管领导;

6. 对实验教学环境包括工具、教具、挂图的配备和更新提出意见,营造文明的教学环境和育人气氛;

7. 向中心主任或中心办公会及时反映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并提出改进或改革措施;

8. 负责抽查并统计学生对老师的评优情况,提出表扬和奖励名单。

 

主  任:段玉峰

成 员:刘志存   白云山   彭菊芳    张  健    郭  敏

秘  书:李  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5月20日